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於2018年4月間,開記者會控訴時代力量林姓黨工持有毒品,案經北檢調查後,將林男不起訴;林男主張受風波影響,造成名譽、身心極大傷害,導致他事後遭時力資遣,向當時報導的各家媒體、在節目討論的名嘴求償240萬5千元。北院3月26日傳喚多位證人,其中王浩宇具狀稱「怕受偽證罪」不願到庭,法官將考慮裁罰。
▲王浩宇於2018年4月,開記者會爆料時代力量林姓黨工持毒,北院3/26傳他作證,他卻以「怕做偽證」拒絕到庭。(圖,資料照/記者洪靖宜翻攝)
時代力量前秘書長陳孟秀證稱,林男自事件爆發後,時代力量基於政黨形象考量將他停職,之後林男雖獲不起訴、黨團也向成員宣導是誤會一場,無奈黨內人士仍對林男抱有猜疑,且林男經爆料後情緒十分不穩,復職後嘗試幾個職位都無法勝任,最後在黨主席的協調下,將林男資遣。
另名患有肌肉萎縮症、由林男協助夜間照護的周姓男子表示,他當時看到媒體報導,驚訝之餘向林男求證,林男坦承是新聞當事人,並澄清他是被誣陷的,而林男遭到爆料後,不僅晚上難以入眠、常常熬到4、5點,好不容易睡著後,又經常在夢中大喊、呼救、罵髒話,顯得非常痛苦,至今仍偶爾喃喃自語。
法官在庭訊的最後,提示王浩宇拒絕到庭的書狀,王浩宇稱為免不實陳述,會受到偽證罪追訴,所以拒絕出庭;但王浩宇的證詞,是證明新聞真實性的關鍵,法官諭知將再傳喚王浩宇到庭,並表示若他無正當理由繼續拒絕出庭的話,將考慮裁罰。
林男庭外受訪,表示他在桃園地院告王浩宇勝訴獲賠,原以為能在北院見到本人,不料對方卻以怕做偽證而不到庭,讓在場10個律師都笑了出來,他雖然聽不太懂,但覺得王浩宇與其拿這種理由不出庭,不如提個自己發燒的證明來請假,還比較有說服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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