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員江村貴因涉貪,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議員江村貴在任職苗栗縣頭屋鄉長期間,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調查局中部機動組搜索頭屋鄉公所等7個處所,傳喚江村貴等13人,認為江犯罪嫌疑重大,將江村貴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26日上午聲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表示,苗栗縣議員江村貴在任職苗栗縣頭屋鄉長期間,涉及工程、人事弊案,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刑事案件,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25日進行搜索頭屋鄉公所在內共7個處所,及傳喚犯罪嫌疑人與證人共13人。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劉偉誠、黃振倫、楊景琇、呂秉炎複訊相關人等後,認為江村貴因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與證人、湮滅證據之虞,26日上午庭訊後,裁准羈押禁見。其他6名犯嫌分別以10萬元、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或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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