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比丘居家檢疫卻落跑遭罰1萬元 他喊沒錢…分期繳

▲全國首位比丘居檢從台中跑到花蓮,遭罰1萬元。(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全國首位比丘居檢從台中跑到花蓮,遭罰1萬元。(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南投1名陳姓比丘2月中旬回國後,原本應在台中進行居家檢疫,卻跑到花蓮,遭罰1萬元,26日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進行現場繳納,他拿出身上所有的現金8千元,希望執行分署能同意拿一部份錢繳納,剩下的錢讓他過活,最後同意先繳2千元,其餘以分期付款方式,而這也是全國「比丘」違反居家檢疫遭罰案件首例。

據彰化分署表示,「比丘」2月16日回國後,原本應在該佛寺位於臺中市霧峰區的分寺進行居家隔離,但因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就自行乘坐公車前往花蓮進行健康檢查,當發現檢查結果正常後,就決定留在花蓮,因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的規定,遭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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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位比丘居檢從台中跑到花蓮,遭罰1萬元。(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全國首位比丘居檢從台中跑到花蓮,遭罰1萬元。(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26日「比丘」主動電話聯絡該分署承辦人,表示如果處罰合法,他就願意繳納。該分署在「防疫超前部署」及體諒陳姓比丘舟車勞頓之考量下,隨即約在下午2時30分左右,與裁處機關南投縣衛生局人員一同在埔里公所協商繳納罰款。

「比丘」表示並不知道自己違反,對於南投縣政府的裁罰當場表示不服,彰化分署執行人員柔性勸導,即使他提起行政救濟也不會停止執行程序,因此建議他可以先繳納並同時提起行政救濟。

「比丘」經過勸說後,同意先行繳納。但是他說自己的所有財產都在身上,同時就將身上的錢掏出來,總共有8千多元。他希望執行分署能夠同意拿一部份錢繳納,剩下的錢讓他過活。彰化分署執行人員秉持「公義有愛」原則,為避免苛刻執行所可能造成社會問題,因此同意他先繳納2千元,其餘所滯欠的8千元分4期(4個月)繳納完畢,陳姓義務人當場將2千元以郵局匯款的方式繳納完畢。這是全國首次成功執行比丘違反新冠肺炎居家隔離的罰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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