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三上摩鐵、威而鋼」要廠商出錢 前桃園經發局長朱松偉出庭:我沒貪汙

2020年03月27日 20:49

▲桃園市府前經發局長朱松偉涉及貪汙案,27日出庭時一臉落幕。(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府前經發局長朱松偉涉及貪汙案,27日出庭時一臉落寞。(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經發局長朱松偉涉嫌向廠商索賄案,桃園檢方查出朱索賄項目包括威而鋼、與小三開房間費、禮券、重機等幾乎無所不貪,檢調形容朱「吃相難看」,索賄手段與地痞流氓強徵保護費無異;桃園地院27日下午開庭時,朱貪汙罪嫌都否認,僅坦承自己便宜行事與偽造文書等犯行,甚至於向廠商索取重機還說是開玩笑的。

檢調查出,54歲的朱松偉向廠商索賄方式包括在決標前、開會後等時間點,刻意凸顯個人擔任主管、評審或大學教授專業等權勢,向得標廠商「明示」或「暗示」方式索取賄賂,私下還指名要收受現金、iPad、禮券、I-phone手機、演唱會門票、重型機車、水波爐等五花八門項目。

檢調還發現,朱的手機訊息中還要廠商私下支付五星級飯店住宿費用、詐領局長特別費12萬元等,其中住五星級飯店被查出以公務之名卻是帶小三住宿,私底下則要廠商埋單。

朱松偉出庭時對於法官詢問有關檢方起訴的貪汙事項全部否認,僅承認自己便宜行事,其中針對詐領局長特別費部分,辯稱自己因為不少開銷沒有發票,所以才便宜行事,坦承有偽造文書之事實;朱的兩位辯護人則說,朱擔任經發局長任內與很多廠商有互動,其中不乏有更大標案,但朱都未向廠商索賄,僅與舊識或老朋友關係者才有收受贈送禮品且均屬小額財物。

承審法官訊問朱逾2小時,釐清檢方起訴相關案情疑點,並聽取朱與辯護人說詞,最後諭知5月21日繼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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