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警政署長陳家欽遭移送法辦 蘇貞昌震怒:事先沒被告知!

▲▼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法院施政報告總質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蘇貞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警政署長陳家欽遭黑函檢舉,涉嫌為了安排自己人升官,教唆部屬偽造文書,經內政部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後,不過,卻被北檢認為函送內容程序不完備,將全案退回,要內政部政風處自己先查個清楚。行政院長蘇貞昌28日一早受訪時震怒表示,自己沒有事先被告知。

陳家欽被法辦也引發內鬥說。蘇貞昌28日受訪時表示,「心頭很沉重」,部長把署長移送法辦,這是從來沒有的事,這麼重大的事情,如果部長覺得署長不適任,應該先跟他報告,也可以直接拉下來、調整職務,但過去這段時間以來,都沒有來報告。

蘇貞昌說,而是到移送法辦當天晚上八點多,徐國勇才來打電話給自己辦公室主任,說是因為忙沒來報告,竟然是這樣的理由,第二天傳簡訊來說,是不要重蹈過去洩密案的覆轍,所以認為不宜向上級長官報告。

蘇貞昌指出,他特別找羅政委、法律專家做研究,其實政風人員,所屬廉政署組織法明定,政風人員不是檢察官,也不是司法警察官,沒有司法調查權,沒有警察調查權,政風所做的調查只是行政調查,不是刑事偵查,沒有所謂偵查不公開的事情。

蘇貞昌不滿表示,看昨天內政部聲明,又變成所謂的政風一條鞭,這已經是第三次改口,「我想當疫情嚴峻的此時此刻,國人同胞一定看不懂為什麼要這樣亂!一定也不樂見這樣亂。」

蘇貞昌透露,昨天特別要警政署長來,說有兩點交代。第一,堅守岡位,疫情嚴峻此刻,要好好帶著七萬多警察同仁作好防疫治安;第二,坦然面對,既然長官這樣處理,已經進入司法,也只有坦然面對,用司法程序來證明清白。

蘇貞昌所提之黃世銘案,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2014年「九月政爭」時監聽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通訊內容,並向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報告,引發喧然大波,柯建銘因此提告,一審求償獲判62萬元。

針對蘇貞昌表示,「部長把署長移送法辦,這是從來沒有的事,這麼重大的事情,事前徐國勇都沒有跟他報告」。政風人員透露,政風處若移司法機關的調查報告幾乎都是列「密件」,當初民進黨批評馬總統找黃世銘跟他報告國會議長關說司法案,並告發馬英九等人洩密,徐不跟蘇報告警政署長陳家欽案,應該也是這個道理。

警政署長案內政部不干涉調查,7點說明如下:

一、靠北警察之Line群組已經在群組就陳家欽違法升官之事,討論了一段時間。因Line群組屬於封密性群組,部長無從得知。

二丶週刊大篇幅報導,內政部才知道此事,政風處即進行調查。內政部同時接獲甚多檢舉函,內容涉及有另三位警官亦違法升官事,檢舉內容非常具體,政風處亦依法進行調查。因政風單位屬於一條鞭制度,其人事和業務皆直屬法務部廉政署,因此,調查之過程及內容,依法部長也不得干涉,更不能不准政風單位調查。

三丶政風處調查中,立法委員林思銘,對署長陳家欽違法升官案,提出質詢,並要求就此案偽造文書嫌疑進行調查,當時部長即回答,此案政風室已經在主動調查,部長不介入。

四丶在政風處調查過程中,陳家欽從未向內政部報告過其遭調查之內容。因政風處業務有其獨立性,部長不宜干涉,所以部長亦不宜向處長探尋調查內容及結果。

五丶因為政風業務屬於一條鞭,業務為法務部主管,內政部長對政風處之移送公文沒有權力去更改內容,只能依政風處之陳報,以內政部公文名義函送,若部長拒絕以內政部名義發文,政風處仍依法可逕行移送,反而變成內政部袒護,將引起不必要之爭議,因此,部長乃依政風處陳報,以內政部名義函送,由法務部丶廉政署及監察院調查。

六、警政署為治安機關,工作極為辛苦!內政部與警政署同心維護治安,立場一致,絕對沒有所謂內鬥。

七丶政風單位移送調查,部長在當天即透過院長辦公室主任向院長報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