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三分局查獲假冒刑警的犯嫌,起出長槍子彈、短槍子彈、克拉克玩具手槍、警用警示燈及相關警察服飾警徽臂章等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三分局黃姓警員於3月初遇到1名男子假冒警察攔車盤查,黃員反嗆:「我也是警察!」,犯嫌見形跡敗露秒落跑;黃員記下對方車號後循線偵辦,於3月27日持搜索票至犯嫌住處搜索,起出多項證物,依妨害自由、妨害秩序、槍砲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市警三分局黃姓警員於3月初晚間返家途中,遇到31歲男子假冒警察攔車,犯嫌一下車便持玩具槍要求黃員配合盤查,自稱為某分局便衣刑警,黃員自覺無違規卻被盤查有違常理,立馬表明身分,告知自己是在地分局員警,嫌犯見形跡敗露,言詞閃爍,支支吾吾後,開車秒落跑。
警方根據犯嫌車號,調閱相關監視器,蒐集相關事證後,於3月27日持台南地檢署搜索票至犯嫌住處搜索,起出長槍子彈1顆、短槍子彈1顆、克拉克玩具手槍1把、警用警示燈4個及相關警察服飾警徽臂章等假冒警察證物;全案依刑法妨害自由、妨害秩序、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第三分局表示,犯嫌假冒警察行使公權力的行為極其惡劣,破壞人民對警察的信任與期待,終將被繩之於法;另外警方在此呼籲,如果依照經驗判斷,懷疑自己遇到假警察,可以請對方出示證件,或者撥打110求證,避免遭遇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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