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男警27日深夜與2名同仁巡邏路檢,攔查吳姓男子時卻拒檢,警方懷疑吳男酒駕追趕攔捕,途中遭吳男開車衝撞,曾朝吳男座車連開5槍制止逃逸,但卻擊中後座楊姓女子傷重致死,其中5槍中有3槍擊中楊女,輪胎就未遭擊破;檢警認為,本案關鍵在於員警開槍前是否曾遭攻擊,或危及員警生命安全?調查重點將依據行車紀錄器與員警密錄器還原現場,以釐清用槍時機是否得當。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27日晚間追捕吳姓男子酒駕案,吳嫌座車左後燈被子彈擊破。(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八德警方指出,48歲的吳姓男子27日晚間與友人聚餐後,搭載包括楊姓女子在內共3名友人回家,行經八德區介壽路二段時遇到八德派出所員警攔查,吳男擔心酒駕被查獲,不但拒絕受檢且加速開車逃逸,在建國路段撞上停在巷底轎車,巡邏員警趕抵後,吳男2次倒車衝撞警車,曾姓員警下車喝令停車受檢,吳男非但不理會還衝撞員警逃逸,曾朝吳男座車左後輪處連開5槍,但駕駛仍趁機逃逸。
警方在4公里以外的介壽路、廣福路口將吳男等人逮捕到案,但後座楊姓女子卻中彈受傷,緊急送醫急救後於28日清晨7時許宣告不治,事後,家屬對於警方僅因疑似酒駕就開槍表示無法理解,八德警方則承諾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桃警督察室也參與調查了解同仁用槍時機是否得當。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27日晚間追捕吳姓男子酒駕案,吳嫌座車被塑膠袋覆蓋住。(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案發後,警方將吳男座車移至分局停車場等候檢警調查,其中車身部分因子彈穿入導致後座部分包括左後照燈與板金部分毀損,但輪胎卻未被擊破,為保全證據,警方用黑色塑膠袋覆蓋,等候檢方與鑑識人員進一步勘驗。
據資深刑警指出,八德分局員警開槍造成女乘客死亡案,員警開槍時機是否過當,車身彈著點需做細部鑑識,根據警械使用條例中有規範,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時,得使用槍械,本案關鍵在於員警是否有遭酒駕者企圖衝撞、攻擊,認定時機是否符合用槍要件,若符合要件,員警開槍誤擊女乘客,則並無過當問題,反之則難脫刑責。
法界則有不同考量,警械使用條例雖陳列用槍時機,但警察執勤開槍打死人,在開槍時間點,若遭嫌疑人攻擊或是明確有衝撞危險,員警開槍自衛理論上不會有問題,反之,若嫌疑人已逃跑,抑或攻擊行為明顯結束,警方仍開槍就會有用槍過當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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