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姓少婦於2019年6月下班騎車返家途中,在台11線136.3公里七里橋上撞牛隻後不治。(圖/記者楊鈞典翻攝)
記者楊鈞典/台東報導
台東縣成功鎮32歲唐姓少婦2019年6月下班騎車返家途中,在台11線136.3公里七里橋上撞牛隻後不治,雖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疑似飼主吳姓男子,但因查無具體事證,獲台東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當時唐姓少婦騎機車疑似撞牛身亡後,成功警分局查扣2隻疑似為肇事的牛隻,也透過當地居民協助查訪肇事地點附近的吳姓養牛戶,並依過失致死罪嫌將疑似飼主吳姓男子函送檢方偵辦。
台東地檢署表示,因無法確認被查扣的牛就是肇事牛隻,該牛隻未剪耳亦無其它可辨識記號,缺乏具體事證,也無法證明是吳姓男子所飼,就無法證明吳姓男子負有疏於管理,過失致人於死責任,台東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因此以罪證不足,處分吳姓男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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