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在彩券行性騷擾短裙女員工,還反控對方公然侮辱他是「變態」。(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3月到常去的彩券行,看女店員穿著短裙坐在椅子上,竟走上前掀開女店員裙子並碰觸右大腿,被害人痛罵吳「變態」、「有病啊」,並試圖關門要吳在店內等警察來,結果吳竟控告被害人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30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遭遇狼爪的被害人。
54歲的吳男2019年3月13日下午3時許進到彩券行,看到正在休息的女店員穿著短裙、坐在椅子上滑手機,自以為跟店家很熟,走上前邊說「裡面是不是沒有穿?」、邊把被害人右側裙角往上掀開,因此還碰到被害人右邊臀部與大腿交接處。
▲被害人當時正在彩券行裡休息,突然被掀起短裙而暴怒大罵。(示意圖/記者趙于婷攝)
被害人氣得大罵吳男「變態」、「有病啊」,吳男辯稱自己只是在開玩笑,還怪女員工大驚小怪,嚷著要打電話給彩券行老闆,被害人不理會吳男狡辯,打電話報警的時候,看到吳男想逃到店外,被害人試圖關上門阻擋,卻被吳男硬是推開。
好在過程都被店內監視器拍下,檢察官日前已依性騷擾罪嫌將吳男起訴,並由台北地院判處拘役40日,緩刑2年,緩刑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沒想到吳男同時反控被害人涉嫌公然侮辱、妨害自由。
▲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只是當下立即反應而出口罵「變態」,並沒有妨害名譽犯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但檢察官認為被害人罵「變態」,只是當下的立即情緒反應,而試圖關門是為了希望加害人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並非無故以暴力脅迫妨害他人行使權利,因此處分不起訴這名遭狼爪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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