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趕著看診醫治肺結核,把車停在別人停車場門口擋道40分鐘。(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年近70歲的吳姓男子,去年因為把車子暫停在別人車道口,害得社區住戶長達40分鐘無法進出,涉嫌妨害自由罪,但是檢警幾度傳拘吳男不到,發布通緝,吳男被捕後坦承因罹患肺結核趕著看診,以為暫停別人店門口沒關係,不曉得擋道,他現在山中休養,不知被告遭傳喚。台北地檢署考量吳男並無犯意,30日處分不起訴。
吳男在2019年7月間,開車到台北市忠孝醫院看診,把車子停在敦化南路一段附近巷弄的1個社區坡平停車場出入口,結果吳男這一去就是40分鐘,有社區住戶想開車出門卻被擋道堵死,憤而控告吳男涉嫌妨害自由。
▲吳男被通緝到案時,戴著口罩接受訊問,並說出自己罹患肺結核正在山中休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檢警收案後要傳喚吳男說明當天停車原因,釐清案情,卻始終傳喚不到人,檢察官因此發布通緝,吳男3月初被緝捕到案時還戴著口罩,他向辦案人解釋,自己因為生病了,獨自在桃園山區靜養,電話收訊不好、親友也不太聯繫,所以不知道自己被傳喚。
吳男辯稱,他去看病的時候,因為身體不舒服、體力差,想快點把車停好去看診,他看路邊有鐵門拉下,以為是業者休店沒營業,所以暫停一下,沒想到那是人家停車場的出入鐵門,對於擋住別人通道感到非常抱歉。
至於他去看得病,是被列為法定傳染病的「肺結核」,辦案人員一聽差點嚇到,但還好吳男都會自己戴著口罩,也不是現在全球疫情嚴重的新冠肺炎,而檢察官最後考量吳男並非有意阻礙他人車輛進出,決定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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