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發生於2000年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台南高分院30日召開調查庭,請前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及前法醫王約翰出庭,就本案法醫鑑定報告中行兇人數、行兇過程及死因等疑點,提供專業意見,惟針對死者是否遭「過度殺害」2位法醫見解不同。
▲謝志宏(前中穿紫衣)在律師與親友陪同下前往台南高分院出庭應訊,並堅稱他並無殺人,本案所指控均非事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檢察官提問2位證人,死者老農張清木當時為何未解剖,王約翰表示,檢察官沒有委託他解剖;石台平指出,當時司法業界認為,只要有死因就可以了,在當時,解剖的目的是找出死因;石台平坦言,那時沒有解剖調查是滿可惜的。
檢察官再問,張清木前後各有3處刀傷,所以是被刺6刀?王約翰指出,最多5刀,應是5刀6傷口,左上臂為穿刺傷,1刀2洞,所以他「少算1刀」。檢方問為何當時的報告研判本案是2人所為?王約翰說,死者張清木前後有刀傷,由3處不同方向刺入,因此「不排除是2人所為」。
對於死者陳寶珠是否遭凶嫌「過度殺害」,王約翰答詢時持保留看法,他說法醫是看到什麼說什麼,查過相關書籍,在法醫學上認證的術語中,並沒有「過度殺害」這名詞。但另一位證人石台平卻認為,本案絕對是「過度殺害」!
▲前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出庭作證,並說明當時法醫相驗之時空背景。
石台平指出,發生過度殺害(overkill)的主因是「餘怒未消」,一般而言,凶嫌會以最短時間行凶,希望行凶後有較充裕的時間逃走,本案則反之,凶嫌是用較多時間刺殺死者;計殺了死者48刀。石台平認為,這已不是殺人而已,而是殺父之仇或是奪妻之恨了。
針對行凶人數的疑點,石台平指出,無法依據2名死者的刀傷分布的位置、刀刃進入方向,去判斷幾人行凶,這是沒辦法達成的結論,只能說「不排除」2人所為,看到這麼多刀傷,難道1個人就不能做嗎?石台平說「當然可以啊!」;惟石台平認為,相較於郭俊偉,謝志宏沒有那麼強的「行凶動機」。
合議庭法官詢問謝志宏被指控涉嫌殺害陳女與老農之犯行是否為事實,謝志宏稱相關犯罪指控與證據均非事實,他並無殺人等犯行。
據了解,發生在2000年6月間的台南歸仁區陳姓女子與老農張清木雙屍命案,台南高分檢檢察官發現有利謝志宏的新事證,聲請再審獲得台南高分院裁准。台南高分院2019年12月2日開庭,另名定讞死刑犯郭俊偉到庭證稱謝參與殺害陳女與殺死老農,謝志宏則堅稱沒有殺害陳女與老農。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與檢、辯雙方討論後,決定擇期邀請法醫王約翰與石台平2人出庭作證、說明此命案鑑定情形。本案將擇期舉行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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