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男因藥物副作用低血壓,搭乘醫院手扶梯時頭暈向後倒,無辜遭撞的陳男向後頭部著地摔癱,家屬向醫院及盧男求償千萬。(示意圖,非新聞當事手扶梯/記者謝侑霖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民眾搭手扶梯時,常是東張西望、甚至大滑手機,卻不知危機可能就在眼前…,盧姓男子於2018年4月間,於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搭乘手扶梯時,因藥物副作用頭暈向後倒,造成後方陳姓男子頭部著地摔癱,生活皆須專人照護。盧男先於刑事審理中,賠陳男家屬250萬,北院依過失重傷害罪,判他7月徒刑、緩刑2年;陳男家屬再向盧男及聯合醫院民事求償1000萬。
盧男患有帕金森氏症,服藥後會導致姿勢性低血壓(站、坐太久可能會頭暈),卻於2018年4月20日早上,在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搭手扶梯時,沒好好抓緊扶手,讓他一頭暈就向後倒,後方的陳男沒料到盧男竟這樣倒向他,當場被撞到向後頭部著地。
聯合醫院志工在意外發生後,緊急按下手扶梯停止鈕,民眾也在旁圍觀;陳男律師主張,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手扶梯未像捷運手扶梯般,在行進途中設有緊急停止鈕,僅在手扶梯底部架設,裝置設計有疏失,且從監視器畫面中,也看到疑似有圍觀民眾去移動倒地的陳男,質疑陳男傷勢因此加重,認為聯合醫院未確實訓練志工應對緊急狀況,民事部分向盧男、聯合醫院,依陳男未來的看護費等費用,求償1000萬元。
聯合醫院表示,志工皆有受過完整訓練,意外發生時也有妥善處理,否認有疏失,本案將於5月1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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