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延後100%併購中壽時程 金管會說重話:有些理由不能接受

2020年03月31日 18:02

▲▼金管會。(圖/記者紀佳妘攝)

▲開發金100%併購中國人壽申請延長時程,金管會表示,預計4月底會有明確的結果。(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開發金原先預定在今年3月底要100%併購中國人壽,但1月公告董事會通過延長併購時程,2月底已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金管會今(31)日表示,當初開發金對金管會提出的承諾事項,「提出延長的理由,有些金管會不能接受」,站在金融機構高度適法下,視同「要跟法令遵循是要一樣重」,預計4月底會有明確的結果。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2017年8月核准開發金投資中國人壽,持股比例達25.33%,依照原先規劃,需在2年半對中壽持股要達到100%,到了2017年9月持股比例達34.82%,原先預估於今年3月底持股要達100%,但1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董事會決議要延長收購時程,同時也親赴金管會進行說明,2月底正式提出申請延長。

銀行局指出,開發金提出延長收購中壽的案件正在審查中,將會從4大面向進行考量,首先是提出申請的延長性及必要性;其次為這2年多來對於完成100%併購計畫有哪些具體作為;第三申請延長需要多久的時間;第四,如何準備確保能如期完成併購,因此目前正逐項審核研議。

銀行局也提及,當初核准開發金併購中壽時,由於取得控制性持股,也就是超過25%,因此以金控法36條來申請,同時也規畫要在2年半完成100%持股,因此核准取得控制性持股後,也要求開發金依照自身所提的計畫完成併購,因此並沒有具體的時限或涉及處分的問題。

當年開發金是以每股約35元購買中壽,但後續中壽股價表現不佳,希望中壽恢復合理價格後再推動合併。銀行局說,當初提出計畫是以100%控股為目標,金融機構對主管機關的承諾事項,站在金融機構高度適法的情況下,視同「要跟法令遵循是要一樣重」。

至於開發金法遵上是否沒做到位,銀行局坦言,開發金確實沒有涉及違法事項,但對金融機構來說,即便是行政指導也要正視金管會意見,更何況這是當時開發金所提的承諾事項,未來會朝向市場穩健方向,做出行政上的決定,除了審查延長理由外,也會觀察這段期間是否受到外部影響,「提出延長的理由,有些金管會不能接受」,預計4月底會有明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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