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女學生3月30日晚間搭公車,卻遭一名郭姓噁男摸腿、摸臀性騷擾,車上正義乘客見狀喝斥,噁男仍趁隙下車落跑,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隔日在蘆洲區西雲路將他逮捕到案,他辯稱「是酒後一時情不自禁,而且只有『摸一下下而已』……」訊號被依照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噁男在公車上偷摸女學生大腿,被正義乘客發現後喝斥。(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當時高中女學生晚間5時許從台北車站搭乘704號公車,卻被酒醉的郭姓噁男(47歲)盯上,一上車就坐到她的身旁,並以左手觸摸女學生的大腿及臀部,女學生一時驚慌失措不敢求救,直到三和國中站時他拿出手機錄影蒐證,一名正義乘客也發現異狀,喝斥警告後要公車司機開到警察局,女學生也鼓起勇氣大喊「我有錄影」,仍遭噁男趁隙下車逃跑。
女學生將性騷擾影片PO上臉書「黑色豪門企業」後,引發網友眾怒,留言表示「那隻髒手應該剁掉」及「希望條杯杯趕快抓到惡狼」。警方當日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經調閱上百支監視器後,鎖定噁男身分,發現他居無定所,平時在街上流浪,31日下午在蘆洲西雲路將他緝捕歸案。
郭男到案後表示,當時飲酒後已經酒醉,一上車就發現面貌姣好的女學生,才會坐到她旁邊,因為女學生很香才「一時情不自禁」摸了對方;警方當場訓斥郭男態度並嚴正告誡:「司法很快就會讓你知道摸一下下的慘痛代價!」,全案訊後即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需有人身自我保護意識,隨時提高警覺、靈活應變,如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見神情異樣或故意貼近身體的乘客,應立即更換座位,避免成為歹徒獵物。另如不幸遭遇性騷擾務必保持冷靜,儘可能詳細記下事發經過、歹徒特徵,並以手機拍照或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並同時勇敢呼救,阻止加害人的騷擾行為,不要有息事寧人的心態而縱容犯嫌逍遙法外,增加其犯罪機會。
▼坐在一旁的熱心乘客發現異狀起身制止。(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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