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宣布,為防疫需要,將依法發布確診個案資料。指揮官陳時中說,公布確診者資料會依相關原則進行確診個案資料發布,也呼籲民眾收到未經證實的相關資訊時,切勿轉傳,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表示,對於防疫有幫助我們就會公開,包括年齡、性別、接觸者類型和交通場合,原則上會公開職銜,但不會公開收治醫院。
陳時中強調,公開確診者個資主要依據3大原則,第一是「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第二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第三則是「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時,以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為原則,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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