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條路!打死或強姦」竹東少女虐殺命案 「冥王」雙手合十獲免死定讞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竹東男子「冥王」林春雄等5人,將就讀國二的少女帶到公園毆打凌虐,並輪流性侵,林男還嗆「兩條路!打死或強姦!」最後將少女棄置等死,事後還焚毀屍體。法院2度將林男判處死刑,但更三審將他改判無期徒刑,林男當時還向著記者雙手合十。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定讞。

▲▼竹東少女姦殺命案主嫌林春雄,更三審逃過死刑後,雙手合十。(圖/記者吳銘峯攝)

▲竹東少女姦殺命案主嫌林春雄,更三審逃過死刑後,雙手合十。(圖/記者吳銘峯攝)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於2015年5月間,當時就讀國二的竹東邱姓少女,因在網咖與女子黃曉雲發生口角,黃曉雲找了男友林春雄及一群朋友將少女押走,到附近的公園內對少女拳打腳踢,少女不堪虐待求饒,林男等人竟說「給你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你!另一條是讓我們強姦你!」最後林男與另2名同夥,對少女輪流性侵,林男還嗆「爽不爽?」、「誰的比較大」。

少女遭性侵後,又被2男毒打,最後倒地不起,一夥人將她棄置原地等死,還開心到KTV歡唱。1個多小時後2名同夥回來查看,將已經死亡的少女棄置在草叢內,繼續回到KTV歡唱,之後林男再帶著3名同夥將少女焚屍。案發後檢方對5人起訴,並全都求處死刑。

一審法院審理全數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改將林春雄與陳姓同夥判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分別處28年到20年不等刑期。更一審將林男判處死刑,3名被告改判無期徒刑,黃女判刑20年。更二審也將林男判處死刑,其餘4人均判無期徒刑。

案件到了去年底的更三審,高院委託台大醫院鑑定,認為5人有教化可能、或不排除有教化可能,因此將5人全數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男還押時,記者詢問他「躲過死刑有什麼說法嗎?」、「是不是點頭向法官說謝謝?」他雙手合十,不發一言。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定讞,林男確定躲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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