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押5611日! 「投毒案」被告吳春紅獲釋:這一天等太久了

▲吳春紅出獄後與年邁母親、女兒視訊,泣不成聲。(圖/翻攝紅星視頻)

▲吳春紅出獄後與年邁母親、女兒視訊,泣不成聲。(圖/翻攝紅星視頻)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吳春紅投毒案」今(1日)於河南高院開庭進行再審宣判,改判無罪並當庭釋放。辯護律師李長青提到,吳春紅在獄中聽完判決後,激動地泣不成聲,「等這一天等得太久了。」隨後,吳春紅由兒子前往浙江金華接他出獄回河南老家,吳春紅兒子表示,「父親剛出來,理了頭髮,還穿上了新衣。」

▲吳春紅入獄前與家人合照。(圖/翻攝澎湃新聞)

▲吳春紅入獄前與家人合照。(圖/翻攝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報導,在河南省商丘民權縣家中等待的吳春紅女兒為了迎接父親回家,正在家中收拾衣物,已經給父親買好新被子等日用品。吳春紅女兒透過網路發文提到,團聚的日子,馬上就要來臨了,「這一天我們盼了好久,感覺跟做夢一樣。」

她表示,這些年父親受苦了,父親的青春歲月都被無故剝奪,一家人為了父親的冤案,一直在努力,「過往的歲月,真的不能回首,只有悲痛和委屈,現在我們會好好珍惜團聚的時間,為父親盡孝。」

▲吳春紅案終審判決書。(圖/翻攝新京報)

▲吳春紅案終審判決書。(圖/翻攝新京報)

這起「投毒案」發生於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因「毒鼠強」中毒,其中,3歲的小兒子王成(化名),搶救無效死亡。當時的吳春紅因涉有重嫌遭警方逮捕,此後河南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而後,商丘市中院第四次開庭,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

案經河南高院再審,因罪證不足判處吳春紅無罪,當庭釋放。吳春紅辯護律師李長青表示,這個案件能平反,跟吳春紅個人的堅持是分不開的,「直到昨天,吳春紅還是無期徒刑,但他堅持不認罪,正因為他長時間的堅持,才清除了我們內心的疑問。讓我們對他的清白,也一直抱有堅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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