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桃園男子翁仁賢2016年除夕夜趁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燒死6名至親,去年7月被高院判處死刑,今(1)日晚間8時38分槍決伏法,法醫9時確認死亡。家屬三哥翁仁君接受《ETtoday》電訪表示聽聞後「沒有很特殊的感覺」,因為事件爆發後已經無法把翁仁賢當作家人了。
翁仁賢在家排行老么,2016年2月7日大年夜時,趁著一家十口正在圍爐之際,以事先準備好的寶特瓶、牛奶罐分裝20公升汽油,在三合院潑灑汽油,再返回屋內朝餐桌處的家人淋澆,隨即引火,全家瞬間燒成火海。翁的年邁父母、姪子、姪媳與外籍看護來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送醫也不治,另有5名親友灼傷。翁縱火後逃逸,5天後被捕落網,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提起公訴。
▲翁仁賢槍決伏法。(圖/記者宋良義攝,下同)
翁仁君的一對子女也不幸於那晚葬身火海,他得知消息後,認為應該就是要執行死刑,所以沒有任何特殊的感覺,畢竟事件爆發後,「我們已經沒有辦法把他當作家人了」。
另據《自由時報》報導,翁仁君指出失去至親的痛永遠也放不下,傷痛永遠也無法復原,一輩子不可能原諒對方的行為。翁仁君強調,事發後就當作這個「弟弟」死了,他沒有這種殺人犯家人。
翁仁君稱,犯錯的人要償還代價,但他完全不關心以何種形式執行,翁仁賢的死僅說明此事告一段落,正義究竟有無伸張,他則無確切答案。據悉,家屬拒絕領取翁仁賢的遺體,將直接送往中壢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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