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金主林振興、掮客張莒華涉嫌炒作大同公司股票遭追加起訴違反《證交法》。(圖為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股價在2016年到2017年間,傳出有市場派要競逐大同經營權,股價從5塊多分2波段漲到20塊,但台北地檢署查出,根本是市場派的鄭文逸操作議題炒股獲利11億元,2018年將鄭起訴後,持續追查認定,知名股市金主林振興、掮客張莒華也是炒股集團成員,2人合作獲利達3億元,因此依違反《證交法》追加起訴林、張。
起訴指出,台商鄭文逸在2016年間,觀察認為大同公司有千億餘元土地資產,股價淨值比遭嚴重低估,且董事會將於隔年改選,萌生介入大同經營權且趁勢炒股獲利的計畫。
為了避免陸資、兩岸問題引人注意,鄭文逸把找來的陸資透過地下通匯等方式輾轉來台,並找來股市作手鄒興華協助,對外以台商鮭魚返台、經營權爭奪等議題,炒作大同股價,但在大同改選董事會、停止股票過戶的2017年3月13日前,卻在高點大賣大同股票。
檢調2018年間,起訴鄭等人投入22億元炒股,不法獲利達11.1億元後,持續清查鄭等人炒股金流發現,鄭另外透過掮客張莒華找金主林振興等人奧援,共同拉抬大同股價,其中林振興控制的相關帳戶,相對交易金額就高達28億元,總計大同炒股案先前查出的不法獲利11.1億元中,有3億是被張、林賺走,因此將2人追加起訴,併由台北地院一起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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