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數十億元,被檢察官聲請羈押,台北地院4月2日第2次開庭調查後,認為張綱維涉嫌在重整遠航時,隱瞞個人債務情形;又要財務狀況不好的遠航花30億元買地;之後還無預警停業等3大罪嫌,觸犯《證交法》、《商會法》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張的律師表示將抗告。
▲遠航董座張綱維(戴口罩)2日被法警押解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圖/記者劉昌松攝)
和上次張綱維獲得交保後,張媽媽許慧娟親自到法院外等候接兒子回家不同,張綱維2日被法官裁定收押後,被當庭逮捕,晚間6點在法庭押解下,搭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
▲2天前,張綱維繳足800萬保釋金後,搭上自家廂型車,和母親一起回家。(圖為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檢調接獲情資,涉嫌掏空遠航的張綱維在3月27日回辦公室,搬走現金800萬元,為免張滅證、逃亡,緊急在30日發動搜索並傳訊張剛維後,向法院聲請將他羈押禁見,但台北地院首度調查後,以張綱維涉犯重罪嫌疑不足等理由,裁定張80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抗告到高等法院成功,全案發回北院在2日傳喚張剛維出庭重新調查,庭訊3個多小時後,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張綱維挪用遠航向銀行借貸22億元部分,罪嫌重大,而張綱維確實獨資挹注遠航不少資金,即使最近幾個月,陸續從遠航提領2430萬元,也不見得在主觀上有詐欺取財的不法犯意。
▲法官認為,張綱維的確挹注遠航不少錢,從公司領回部分現金,不一定有詐欺得利的不法犯意。(圖/記者劉昌松攝)
不過張綱維在2015年擔任遠航公司重整人時,沒有揭露個人負債情形,在給民航局的財報上虛偽記載,且在遠航資金窘迫時,要遠航花費30億元向個人旗下的樺福、樺富公司購置不動產,又未經民航局核准逕行結束遠航營業等情,分別涉《證交法》、《商會法》、《民航法》、《刑法》詐欺得利、背信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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