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櫃姐。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高雄51歲的許姓男子今年3月前往某百貨公司,竟尾隨收入近百萬的櫃姐進女廁熊抱、襲胸,甚至用膠帶黏貼嘴巴,威脅「再叫就殺了妳」。雖然許男辯稱自己只是很討厭劈腿的女生,而且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高雄地院合議庭不採信,最後仍依攜帶兇器強制猥褻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民事賠償25萬多元。
判決書中提到,許男今年3月間帶著剪刀、膠帶潛入某百貨公司2樓女廁,並事先將走廊上的監視器鏡頭撥開,大約一個小時之後,他發現櫃姐準備前往女廁,於是偷偷尾隨進入,埋伏在隔間外面,等到女方開門走出來,再強行從後方環抱、襲胸。另一名櫃姐聽到求救聲,立即衝進女廁救援,同時大喊「搶劫」,這才把許男嚇跑。
許男坦承有摀嘴、貼膠帶,但沒有襲胸、熊抱等行為,但辯稱「我記得她是網紅,經常劈腿,我也交往過兩個劈腿的女生,很討厭那樣的人,才會想要嚇她。」但受害櫃姐根本不認識他,也不是網紅。
法官認為,櫃姐與證人不論是在接受偵查還是出庭時供詞都很一致,加上女方下巴、手指受到的傷害也與描述過程相符,雖然許男聲稱患有精神疾病,但他事先撥開監視器,還攜帶剪刀等物品尾隨不認識的女性,顯然是預謀隨機犯案,行徑囂張、手段暴力,可見惡性重大,最後依攜帶兇器強制猥褻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25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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