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姓男子不知廖姓女子已婚,在臉書放上「雙人床照片」向女方示愛,怎料竟遭廖夫看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與廖姓女子婚後第6年移居澳洲開咖啡廳,怎料一起又生活了11年,廖女開始對先生態度冷淡,隨後更逕自返台與顏姓男子合開烤饅頭店,不再回澳洲。陳男見妻子與顏男在臉書放上多張接吻、出國旅遊、同床共枕的照片,氣得向2人提告求償30萬元。法院審結認為廖女出軌有據,但顏男因不知情廖女已婚,審結判廖女須獨自賠償30萬元,顏男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與妻2000年1月結婚,並於同年3月辦理登記,其後2006年他們一同移居澳洲布里斯本,育有1女2子怎料2017年間廖女開始對先生態度冷淡,2018年4月17日更獨自返台,沒有再回到布里斯本。
2018年底陳男發現妻子離開澳洲返台當日,顏男曾在臉書貼出「雙人床照片」,並寫下,「倒數8小時,一個人掰掰」等話,明示2人將同居,隨後還陸續貼出多張親吻、一同出國旅遊、同床共枕的親密照片,甚至發文暗示,自己已與廖女發生性行為。
陳男認為顏男明知廖女有配偶卻還與她交往,甚至在臉書大方示愛,所有行為已侵害他配偶權與家庭生活的幸福圓滿,造成他身心及精神有莫大痛苦,對此,決定向2人提告求償30萬元。
▲法官勘驗雙方臉書後發現,廖女外遇屬實,判她須賠償丈夫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法庭上廖女辯稱,與先生移民澳洲後2人常因家庭財務發生爭執,導致感情生變,她因為長期受到先生經濟箝制與暴力對待,才會決定辦理離婚並返台居住及工作,同時她也表示,自己與顏男單純為生意上的夥伴,她因持有50%股份,所以顏男稱呼她是老闆娘,另因顏男原為節目製作人,喜歡以誇張手法拍攝照片,所以才在臉書PO出多張看似親密的照片,強調只是為了替饅頭店製造話題與曝光率,2人實際上真的不是男女朋友。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臉書內容發現,顏男多次上傳與廖女接吻、牽手的照片,還寫下,「我的馬子~正!」等話,且2人同遊曼谷期間,不僅同床共枕7夜,顏男還在一間海鮮餐廳打卡說,「快四十(歲)的我今天認老了,我只吃了不到二十隻…OOO(廖女)晚上再麻煩妳一起伊伊喔喔啊啊耶耶」,可見2人就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
法官審結判定廖女出軌屬實,但顏男部份,因他不知道廖女已婚身分,無法認定他侵害陳男配偶權,審結判廖女須獨自賠償30萬元,顏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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