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男子在摩鐵隨機開門,見其中一間房門未鎖竟指侵房內酒醉女子。(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炎(化名)2018年底夜店狂歡後,送酒醉的女性到摩鐵投宿後沒離開,反倒在汽車旅館內遊蕩,還嘗試開啟其他間房門,見到酒醉熟睡的小乃(化名)房門沒鎖,竟然進入房間性侵對方。小乃驚醒後報警處理,日前二審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阿炎2018年12月22日凌晨5時50分左右結束夜店狂歡,與另名男子將酒醉的女子送往汽車旅館投宿,接著竟然嘗試開啟旅館其他房間的門,他發現小乃門沒鎖,開門見人已經因為酒醉陷入熟睡,伸手指侵對方。所幸小乃不久後便驚醒,並通知櫃台人員報警處理,沒有遭受到更大的傷害。
阿炎辯稱,自己是走錯房間,原本打算休息一下,是小乃主動趴在他身上用胸部蹭他,強調「只有用手指摳下體1次,沒有用別的方法」、「只有一次,約一秒鐘而已」、「我剛插入,小乃就眼睛張開問我是誰」。
士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阿炎的說詞,依侵入住宅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將上訴駁回,侵入住宅部分不得上訴,其餘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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