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吳奕靖/高雄報導
一對韓籍夫婦在2月25日來台觀光,自小港機場入境後,依規定應實施居家檢疫14天,兩人投宿於苓雅區某家檢疫旅館,不過卻在檢疫期倒數最後1天違規外出,遭衛生局開立舉發單,2人當場拒收還落跑,所幸經移民署成功攔截,將持續勸導2人盡快繳清罰鍰。據了解,整起事件曝光後,韓籍夫妻還控訴執法單位侵犯隱私。
▲韓籍夫婦不顧防疫人員及員警阻攔,執意離開旅館。(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圖/記者吳奕靖攝)
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表示,韓籍夫婦應在11日解除檢疫期,但10日卻接獲旅館檢舉,指出韓籍夫婦短暫外出購買食物,防疫人員和員警隨即到場了解事實,並依違規行為開立舉發通知書,「不過這對夫婦是悍然拒絕簽收舉發通知書,幾經溝通之下,2人堅持自己不受法規限制,衛生局在11日緊急做出行政裁處書,並再次送到旅館請韓籍夫婦簽收,2人再次拒絕簽收,表示要往墾丁方向繼續下一個行程,隨即拉行李離開。」
▲衛生所防疫人員會同轄區員警至旅館開立舉發通知書。(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潘炤穎指出,由於韓籍夫婦離開高雄市後,手機經常性關機隱藏訊號,基於違規事項明顯,報請指揮中心轉請各單位協尋,在27日發現2人位於北部,30日送達行政裁處書,4月1日移送執行署強制境管,2日還企圖離境,所幸在機場成功被攔截。
▲韓籍夫婦不顧防疫人員及員警阻攔,執意離開旅館。(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韓籍夫妻當下表示,入境時攜帶現金5萬元左右已經花完,身上也沒有信用卡,經執行人員檢視隨身物品,僅有現金新台幣1400元、韓元6元及來台採購的名產一袋和隨身衣物。不過潘炤穎認為韓籍夫妻的說詞還需要再釐清,「從入境到出境,總共一個多月時間,如果是沒有信用卡狀況之下,身上只有五萬塊,常理來講是很難完成一個多月台灣從南到北的旅遊行程,包括旅館檢疫14天花費、相關食宿交通費用,恐不符合」。
至於韓籍夫妻兩人在旅館拒絕簽收舉發單時,衛生局人員為何無法擋下?潘炤穎解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行政程序,屬於違規行為的程序包含舉發通知、意見陳述、送達還有行政裁處的程序。「韓籍夫妻拒絕簽收的部分,就是送達成許不符,由於是外國人的情形,我們就必須啟動協尋,完成送達程序之後,才能送交行政執行署進行境管和財產假扣押動作。」
▲衛生所防疫人員會同轄區員警至旅館開立舉發通知書。(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這對韓籍夫妻表示,已無資金處理食宿,因此目前被安頓在台北某處所,執行署將持續勸導2人盡快繳清罰鍰。據了解,整起事件曝光後,韓籍夫妻還控訴執法單位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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