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同仁連假曾赴11景點須回報 可申請在家上班

2020年04月6日 10:54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圖/記者邱倢芯攝)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圖/記者邱倢芯攝)

記者邱倢芯/台北報導

為了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防範,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6)日表示,在昨日已通知同仁,清明連假期間若是曾赴國家級警報提及的11個景點需回報,並要定時量測體溫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若是發生不舒服的情況可申請在家上班。

至於在彈性上班機制上,陳美伶指出,國發會本來就有彈性上班的機制,建議同仁可以多加善用;另外在異地辦公的部分,先前都已經規劃好,且3週前已做過演練。

據了解,國家級警報提及的11個景點包含了,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花蓮東大門夜市、嘉義文化路、台南關子嶺、虎頭埤、烏山頭水庫及湖境度假會館等埤塘風景區、高雄興達港、旗山老街、雲林北港朝天宮以及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含墾丁觀光景點)。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