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射箭教練陳伯謙,涉嫌性侵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割下死者乳頭、下體,試圖製作標本,其餘屍塊則裝袋棄屍陽明山。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台北地院也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7日宣判,逆轉改判陳柏謙無期徒刑,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嫌犯陳伯謙,二審逃死。(圖/合成照,照片來源:爆廢公社、記者黃克翔)
陳男2018年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死者高姓女學員多次到草堂上課。案發於當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趁高女無力反抗時性侵,高女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不罷手,性侵得逞並勒斃高女。
陳男持利刃將死者分屍,在草堂內肢解成13塊,分屍成7大袋。陳男還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第二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苦尋多日,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陳男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
台北地院一審時,陳男翻供,辯稱另有一名ERIC的台灣籍男子殺害,他受威脅後協助分屍與棄屍。一審法院不採信,認定陳男有罪,考量他與高女僅認識數天,並無親密交往關係,僅因高女不從就性侵殺人,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期間,高女家屬出庭應訊,痛罵陳男「人渣」、「畜牲」,甚至欲飛踢陳男。全案於7日宣判,高院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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