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為了發洩情緒,在臉書上公開小三照片、全名和住址遭起訴。(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何姓女子不滿男友另交小三,過去2年斷斷續續在臉書上罵男友和小三「偷吃劈腿」,還po出小三照片與住址,被點名的小三憤而提告,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何女po文內容多是抒發感情受挫的情緒,不構成妨害名譽,但是公布他人個資部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起訴指出,何女從2018年11月起,到2019年7月間,多次在個人臉書上,指名道姓地罵小三破壞他人感情,甚至公開小三照片與住址,希望能訴求「鄉民公審」,被罵的小三聽到友人轉述後,控告何女涉嫌公然侮辱、誹謗、侵害個資等罪。
檢察官先安排雙方進行調解不成,認為何女po文是基於主觀上對個人感情遭破壞的認知,在臉書上抒發情緒,不構成妨害名譽,但是公布他人全名、照片、住址,已損害他人利益,因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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