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鬼才導演范可欽被指控「借款欠票」,涉背信罪,今出庭應訊。(圖/記者孫于珊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廣告鬼才范可欽日前因遭一名王姓女子指控「借款欠票」涉背信罪,7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應訊,他庭外表示,根本不認識對方,更反控對方根本是「誣告」,目前已正式委請張進豐律師,將對不實指控進行法律反擊,以捍衛名譽。
范可欽受訪強調,目前此案僅在偵查階段,檢察官並未起訴,他也相信不會起訴,「因為一個與我沒有來往的人,憑著一張5年前過期無效的支票,支票既無抬頭,也從未軋進銀行,就妄自對人提告背信,沒有合約,沒有借據,哪來背信?」他認為,這顯然就是別有目地的誣告,意圖破壞他的名譽。
據了解,王女控訴范可欽2015年間在台北市福華飯店向她借取一大筆百萬款項,並當場開立支票,發票人為范可欽;豈料雙方約定的還款時間已過,范仍欠錢不還,她只好提出告訴。不過,范可欽到案後則表示,該張支票確實為他所開,但他並不認識王女,也不記得有向她借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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