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骨董同好連手性侵女性友人,下場曝光。(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2名男子阿宏、阿宇(均為化名)受邀參加拍賣會,以介紹工作為由邀約女性友人小乃(化名)一同赴約,孰料,會後2人竟將小乃帶回住處灌醉,並無視她的抵抗二度性侵得逞,事後瞎扯「就是3人玩在一起」,指控小乃是為錢興訟。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阿宏、阿宇是骨董藝品業的同好,由於2016年12月25日晚間受邀參加一場拍賣會,他們以介紹工作為由邀請女性友人小乃一同參加,拍賣會結束後3人到台北市一間餐廳舉辦慶功宴,小乃因為喝高粱、威士忌等烈酒已有醉意。阿宏、阿宇慶功宴結束後,又輪流跟小乃玩猜拳的遊戲,輸的人要罰酒或是接受親臉頰、親嘴的懲罰。
聚會結束後,阿宏、阿宇仍意猶未盡,搭乘計程車將小乃帶回阿宏的住處,再開香檳灌醉小乃。26日凌晨3時許,2人見有機可乘,竟然合力將小乃壓制在客廳沙發上,無視她狂喊「不要」、「我要回家」、「帶我回家」合起雙腿、扭動身軀閃躲拒絕,仍性侵得逞。
但這還沒完,到了上午7時許,阿宏、阿宇見小乃仍然無力抵抗,竟然又再度伸出狼爪,輪流親吻、撫摸小乃的胸部,二度用手指、下體等處性侵得逞。事後小乃不甘受辱報警處理。
阿宇辯稱,當晚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若小乃在過程中有表現出不要,我們一定會停止」,指稱小乃「抱住我睡到早上,才很自然地跟我做愛,完全享受在其中」,指控小乃是為錢興訟;阿宏則稱,沒有違反小乃意願,「就是3人玩在一起,很自然地發生」。
但士林地方法院發現,事發後小乃曾傳訊「我很害怕,也感到很受傷」、「當晚我說了多少次,但你們卻沒有停止對我的行為,而且還二次強迫插入性行為」等語,對方則回「Very sorry!」、「請妳別把事情鬧大好嗎?我求求妳了」。
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及監視器畫面後,不採信阿宏、阿宇的說詞,最後依2個共同強制性交罪分別判2人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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