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婚姻都不順…小學同學會重逢衝摩鐵「激烈交纏」 人妻悔:我一直抗拒

▲▼男女,床,腳,性愛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陳男與張女在小學同學會重逢,婚姻不順的2人愛得過火,在1個多月內上摩鐵、出遊過夜,被陳男妻子抓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達志影像)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陳姓人夫與張姓人妻是小學同學,多年後在同學會上重逢,相談下得知彼此在婚姻都不太如意,同病相憐的2人愛得過火,陳男將張女稱作「我的沈家宜」,1個多月內上摩鐵、出遊過夜,想藉刺激忘掉現實中的無奈,然而陳男妻子卻比他們更無奈,發現2人偷情後,崩潰求償100萬,北院日前判2人應賠陳男妻子30萬元。

陳男表示,他與張女婚姻不順,只是想藉著在通訊軟體上曖昧,以此來刺激各自的配偶,且張女個性活潑,出遊時難免會有些肢體接觸,但都屬於一般社交活動,且妻子已於2018年與他分居,2人的婚姻早已破裂;張女也稱2人只是「假性外遇」。

法官審酌陳男與張女的對話紀錄,認為2人自2018年5月底就相當親密,不但甜蜜相稱更互傳親密照片,且張女也與陳男妻子在通話時坦承,「我跟我先生就是一直吵架、冷戰、也在談離婚」、「那時候碰到陳男,牽扯了感情,他給我了,我一直想抗拒,還是不小心發生了」、「我真的很抱歉,我做錯事情」,認定2人確實有發展婚外情。

另外,若如2人所說只是想藉曖昧「刺激伴侶」,又何須在近2個月的時間裡,如此頻密的互動,法官不採信陳男、張女說詞,依侵害配偶權判2人應賠陳男妻子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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