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高中男女學生從司令台後方走出來,遭學務主任撞見,事後被傳出交往關係,學生家長怒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地區某私立高中一對男女學生2019年間因為上課時間「從司令台後方走出來」,被學務主任撞見,輾轉向該班導師報告「注意2名學生是否在交往」。不過女學生的母親事後不滿女兒和男同學的事情被傳開,對校長、學務主任提告並同時告發教育局官員,日前經北檢調查,校長、學務主任被以無犯意處分不起訴,教育局官員則因查無不法而簽結。
據了解,該名女學生本身有先天性疾病,當天回家時因為情緒太緊張而不舒服,由母親陪同就醫;事隔幾日後,女學生卻得知因為校長打給男同學爸爸說明此事件,該名男同學不但被挨罵,甚至連她就醫的事情,校長竟一併也和男同學父親說了。
女學生母親聽完女兒說明後,認為女兒根本沒做什麼事情,卻還被傳出「不正當交往關係」,甚至連病情狀況也一併被散播出去,決定向教育局申訴,並對校長提告妨害秘密及違反《個資法》、學務主任提告妨害名譽,不過見教育局官員處理不積極,她另外告發該承辦人員瀆職。
不過,校長否認有洩漏個資一事,學務主任則表示自己只是「出於關心」,沒有妨害名譽的意圖;全案經調查後,檢方認為女學生母親獲得的訊息已經過多次轉述,恐有誇大疑慮,覺得校長、學務主任出發點是「處理校園事件」,因此以2人無犯意予以處分不起訴,至於教育局承辦人員則以查無不法,予以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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