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台南查緝隊前中校分隊長廖書緯,被控涉詐領私菸檢舉獎金近250萬元,檢方收押禁見。(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海巡署基隆查緝隊組主任廖書緯,被控涉嫌在台南查緝隊中校分隊長時,與隊上1名王姓隊員,找2名人頭作為2014年至2016年間,破獲2起私菸案檢舉人,廖員再詐領2筆檢舉獎金共近250萬元,廉政署與台南地檢署聯手偵辦,檢方傳喚廖、王2員到案,訊後向法院聲押,8日法院裁定廖員收押禁見、王員5萬元交保。
據了解,廖書緯於2014年至2016年間,在海巡署台南查緝隊擔任中校分隊長,2016年後才調離台南查緝隊,目前擔任海巡署基隆查緝隊組主任。廉政署與台南地檢署專案人員於4月7日到北部帶走廖書緯,帶回台南地檢署調查偵訊,7日晚上訊後檢察官分別依涉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廖書緯與王姓隊員。
專案人員獲得情資,指廖、王2員被控涉嫌合謀詐領檢舉人獎金,2人從2014年到2016年期間對破獲的2起走私菸品案,找來2名人頭充當檢舉人,詐領2件私菸案共近250萬元檢舉獎金。據了解,這2件私菸案各別查獲18萬多包左右的走私菸品,合計共有36萬多包私菸,查緝單位根據菸品市價核發這2筆共近250萬元的檢舉獎金,遭廖、王等人涉嫌私吞朋分。
案經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查,台南地院於8日下午依涉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廖員羈押禁見、王姓隊員5萬元交保候傳。
據專案人員指出,全案尚在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對是否另有共犯及相關案情無法說明,但會持續擴大偵辦追查是否有其他海巡官員涉案。
海巡署偵防分署指出,本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於8日裁定王姓偵查員5萬交保,廖姓組主任羈押2個月,該分署隨即將廖組主任予以停職處分,並將王員檢討調職,分署將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之原則,主動配合調查,同時要求各級幹部落實考監責任,若查所屬人員涉及不法,依相關法令從嚴查辦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維執法機關形象。(更新於18時53分,補充海巡署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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