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查獲有臉書社團管理員張貼不實訊息,訊後依社維法送辦。(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刑事局接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報案有民眾張貼新冠肺炎(COVID-19)不實訊息,有民眾在臉書上貼文「入境泰國…不分國籍現在入境需要3天內(72小時)的醫師診斷證明,來證明你沒有新冠病毒,這裡提供台灣地區可以申請到的診所」,認定不實消息展開調查。
警方調查,該貼文出現在臉書粉絲專頁「泰國清邁象」,在8日追出貼文者就是張姓管理員,張在臉書上張貼「入境泰國…不分國籍現在入境需要3天內(72小時)的醫師診斷證明,來證明你沒有新冠病毒,這裡提供台灣地區可以申請到的診所」。
事後追查張嫌身份到案,張嫌坦承沒經過查證就張貼文章到粉絲專頁,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指揮中心強調,有關取得未染武漢病毒的醫驗證明,目前我國政策為,一般民眾未出現武漢肺炎症狀或非屬風險族群或追蹤名單,醫院無法對上述群眾進行篩檢並開具醫驗證明。
也說到「如有民眾誤信謠言,將使民眾不信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訊息,甚至不配合防疫措施,影響疫情控制,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