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10日將因應疫情偵辦案件權宜做法彙編成冊,圖為裝上壓克力板隔離飛沫傳染的偵查庭。(圖/翻攝台北地檢署)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變化迅速,各地檢署每天仍要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民眾出庭,高檢署基於防疫優先,除了指示各地檢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並已完成「檢察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處理相關業務彙編」,作為各檢察機關偵查、相驗、執行案件時的應變參考。
衛福部1月15日就已將公告,將新冠肺炎(COVID-19)新增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立院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經總統公布後也從2月27日起生效,基於防疫優先原則,法務部指示檢察機關超前部屬。
除了各地檢署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指示檢察官陳淑雲、許祥珍,檢察事務官楊適慈及股長陳志弘組成4人編輯小組,針對疫情期間的偵查、相驗及執行案件的應變及權宜做法,在疫情快速變化的同時,不斷更新因應資訊,彙編出「檢察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處理相關業務彙編」,作為檢察機關依循標準,希望檢察機關辦案同時,也守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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