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調查揭露有13人曾遭遇性騷擾。(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立法院2016年起設置「性別平等委員會」,迄今未接獲任何申訴案件,然而,根據3月中旬公布的問卷調查發現,有13人近一年曾在立法院遭受性騷擾,17人目睹過,加害者身分以「國會助理」為大宗,主要性騷樣態包括未經同意碰觸身體、具性意味的言語或玩笑等。
事實上,去年立法院曾爆出一名資深助理性騷擾多名女助理「長達10年以上」,行徑包括講話習慣性靠很近,甚至貼臉頰,或者藉故說話趁機親吻臉頰、刻意摟肩搭肩等,當時揭發的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出面召開記者會說明,引發熱議,而該名資深助理遭爆料後已離職。
立法院日前進行「108年度性騷擾問卷調查」,3月19日將調查結果發函至各立法委員辦公室。此份問卷共回收520份,施測對象包括國會聯絡人、國會助理、立院職員、技工、約聘僱人員、立院駐衛警等人。
▲立法院性平會問券調查。(圖/讀者提供,下同)
問卷詢問「您自107年1月迄今曾否在立法院遭受性騷擾」,其中13人回答「有」,此外,有17人曾目睹過性騷擾,另有多達61人,聽聞過立法院發生性騷擾事件。
然而,立法院卻從未受理過性騷擾申訴事件,主要原因包括「不想事件被張揚/被討論」、「不想被視為一個製造麻煩的人」、「不想破壞在機關生活的環境」,以及認為「事件並不嚴重」。
根據問卷調查,有8人表示未經同意被碰觸身體;5人遭遇過具性意味的評語、玩笑或提問,並感到不舒服;有4人表示曾被多次提出不受歡迎的約會而感到不舒服。然而,面對性騷擾事件,13名受害者中,大部分選擇避開騷擾的加害人,例如不與加害者同時出現、轉到別的辦公場所。
問卷結果顯示,性騷擾加害者以國會助理最多,有5人填答,另外還包括立法院長官、立法院職員、派駐立法院之警衛隊警察或駐衛警、技工、工友、部會國會聯絡人、新聞媒體記者等,沒有人遭到立法委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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