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祝釩剛2007年才因吸食大麻入獄,沒想到出獄後,20013年又因持有大麻寫下悔過書,獲檢察官處分緩起訴,而13日深夜他第3度被台北市中山分局警方查獲,持有大麻油,再次被以毒品現行犯逮捕;台北地檢署檢察官14日上午複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諭令5萬交保,後續將等驗尿結果確認祝是否有施用毒品。
▲祝釩第2度惹上「麻」煩被依現行犯逮捕移送。(圖為資料照/翻攝自祝釩剛微博)
祝釩剛(藝名張又天)2007年被查獲在夜店施用大麻,還因此退出男團183CLUB,當時經送觀察勒戒後無施用傾向,不起訴處分。時隔5年多,祝釩剛又在2013年2月11日晚間於友人住處聚會狂歡到隔天凌晨,因為喧嘩噪音引起鄰居不滿報警,警方查訪發現祝的口袋內有1包大麻菸草,淨重5.53公克,當時祝的尿液送驗沒有毒品反應。
當年檢察官考量祝釩剛坦承犯行,且當庭寫下悔過書,依持有2級毒品罪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需支付國庫6萬元,沒想到祝首度持麻事件在2015年結案後,北市警方13日深夜在中山區執行攔查勤務時,又發現祝釩剛身上藏有大麻油,祝坦承大麻油為自己所有,警方訊後依照毒品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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