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專家提醒,人身保險是基本且必要的保障,不該為了想省小錢而捨棄。圖為民眾於藥局前排隊搶購口罩。(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尚未停止,衝擊經濟發展,「無薪假」人數持續上升,尤其旅遊業、餐飲業和服務業受疫情波及損失最大,恐超越金融海嘯時期。保險專家提醒民眾,即使失去工作,仍不建議停掉傷害險、醫療險和壽險,以免在失業期間沒有收入,遇上問題時連保險金也沒得申請。
宏泰人壽保全部協理丁淑珍解釋,上班族在職場工作時,通勤交通路段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勞工保險可以申請理賠,但離開了職場後,若遭遇意外事故就是自己的事情,因此仍要準備傷害險的保障,尤其傷害險是較便宜的保障型基本商品。
「醫療險的道理亦同。」丁淑珍說,民眾多半認為有全民健保,失業時就不需要再繳交一筆醫療險的保費,但若生病的項目屬於開銷金額大、或全民健保沒有補助的自費項目,在失業期間沒有固定收入,反而更沒有生病的本錢,為預防萬一,不應輕易放棄個人醫療險,為健康預留一份保障。
壽險方面,則是預留給家人保障。丁淑珍指出,以防萬一自己不幸身故時,能有一筆錢應急,至少在短期內不會讓家人的生活品質遭受巨大改變,「特別是身為一家之主的家庭支柱,遭遇不幸時能有一筆理賠金安置家庭,另一半不用急著賣房子,孩子受教育不影響,老人家的照護也不會改變。」
至於投保策略,丁淑珍建議,失業族群或沒有固定工作的斜槓青年可考慮選擇定期壽險、定期(一年期)醫療險,即可以「低保費」獲得「高保障」;至於傷害險本來就是短期保險,保費是以職業風險等級核計,相較之下較沒有保費高昂的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若民眾繳交保費卻成為每個月的壓力來源,就意味著保單可能不合適。丁淑珍解釋,正常以規避風險為前提的保單,應該是「低保費、高保障」的商品,不該成為每月支出的負擔。
此外,受疫情影響,若接受居家檢疫或隔離,或是新冠肺炎確診者,可檢具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提出保費或保單借款(含保費自動墊繳)利息緩繳3個月的申請;若長期沒有固定收入,也可以將壽險保單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降低保額、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或是展期定期保險,不至於完全失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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