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強制戴口罩,不服者將開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為防治控制新冠肺炎(COVlD-19)所需,交通部今(15)日發出最新公告,宣布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台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不服者可處3000到1萬5千元罰款。
交通部指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月7日第20次會議決議,自即日起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台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
▲進入大眾運輸場站均須配戴口罩。(圖/記者李毓康攝)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葉協隆表示,原來搭大眾運輸搭口罩的範圍就有涵蓋航空跟海運,目前已經完成程序可以開罰,已經跟指揮中心報備過處分措施,即日起,不服者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千元。
事實上,交通部在4月1日就已宣布,進入各大交通運輸場站均須配戴口罩,發燒者不可進入,包含郵局、國道服務站也同樣比照辦理。不過,郵局部分以勸導居多,導致發生有人屢勸不聽情況,自本周一起也公告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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