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好餓!他出獄沒工作 潛入民宅煮泡麵吃「我不跑了」…法官不忍重判

▲▼泡麵。(圖/取自Pixabay)

▲吳男再次當賊只偷泡麵,失風被逮後獲得輕判。(圖/取自pixday)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男子因竊盜案坐牢,日前刑滿出獄後急著找工作,某日在因飢餓難耐,鎖定洪婦住宅行竊,禁入屋內後直奔廚房翻找食物,最後讓他得手一碗「爌肉泡麵」後又急著找開水準備泡麵,這時女屋主因廚房騷動前往察看,當場將吳男逮著正著,橋頭地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橋頭地院指出,吳男出獄後因工作不穩定,導致三餐無以為繼,2019年8月底上街尋找食物途中,發現洪婦住家側門沒關緊用壓克力板遮擋,於是心生歹念潛入屋內,先是找到一碗泡麵後,又急著找開水要立即享用,沒想到因廚房傳出的聲響早就引起洪婦注意,前往察看後立即報警抓人,吳男到案後坦承自己的犯行,後續庭審時,法官認為吳男以不正當手法侵入他人住宅獲取物資,造成他人財產損害,也對居住安全產構成威脅。

不過,法官也考量到吳男當時因身無分文下因「飢寒起盜心」才潛入屋內行竊,動機上不算惡劣,且當日除了偷泡麵並沒有搜刮其他財物,加上被洪婦發現後並無抵抗行為,在現場靜候警方到場,認定他知錯且勇敢面對,洪婦在事後也對他表示同情不願再追究。

因此法官也認為吳男的竊盜案有情輕法重的情況,因此對他酌情減刑,依入侵住宅竊盜罪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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