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新北市杜姓女子(36歲)與蘇姓女子(34歲),2019年9月6日5點多租腳踏天鵝船遊新店碧潭,最後雙雙卻離奇落水身亡。其中一名死者家屬認為船家沒提供救生衣,第一時間也沒立刻找人,導致來不及搶救,憤而提告船家呂姓負責人。台北地檢署經查,認為2人是相約輕生,因此對呂不起訴處分。
蘇女、杜女,結伴租船遊碧潭卻失蹤,店家到了2019年9月6日6點多發現船隻還停在碧潭中央,因此前去把船拖回碼頭,隨即發現穿上遺留的物品和「我失去了希望」的字條,直覺有異,趕緊報案。
最後直到7日上午7時許由警消找到其中1名杜女遺體。8日上午同樣是7時許,警消再次獲報碧潭東岸水泥橋附近有浮屍,經打撈後由家屬根據衣著確定為蘇女遺體,2人雙雙身亡。
▲2女碧潭從天鵝船落水亡。(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由於2人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同一間醫院的病友,2人疑似因為久病厭世而相約到碧潭尋短。警消6日打開2人遺留在天鵝船上的包包,看到裡頭除了醫院藥袋外,還留有絕望的字條。
檢察官相驗後判斷為自殺。但其中杜女家屬認為船家應該提供救生衣卻沒有,且第一時間沒有緊急找人,導致死亡,因此控告呂姓負責人涉過失致死罪。
不過,北檢查出,船家其實有提供救生衣,但杜女、蘇女將救生衣留在船上,另外船家在人失蹤第一時間報警,認為船家無過失,予以不起訴處分。
▲2女遺留物品。(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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