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徵收2599公頃土地「衝擊1.6萬人」 環團要求暫緩補環評

▲▼ 環團指出,航空城應環評未環評,提起公民告知。(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團指出,航空城應環評未環評,提起公民告知。(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台灣史上最大的土地徵收案─桃園航空城計畫,3月底通過機場第三跑道環評,環保團體今(16日)到環保署前提公民告知指出,此案結束第3次土地徵收審議專案小組,4月29日將開土徵審議大會,只差最後一步大會通過後,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就可以發布徵收公告,徵收2599公頃的私人土地,衝擊1.6萬人。

環境法律人協會副秘書長黃怡禎律師說明,關於公民告知書內容,團體主要針對自貿港專用區、自貿港區南邊產二用地、埔心溪疏洪設施這3個開發行為,自貿港專用區、自貿港區南邊產二用地之開發面積分別已達10公頃以上,埔心溪疏洪設施屬於河川水道變更工程,上述開發行為對於當地環境不良影響,皆已達環評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所訂應實施環評之程度。上述開發行為,為取得開發用地,已開始辦理區段徵收程序,過程中也將發生環評所關注的環境影響,包括迫遷、對社會弱勢族群造成的心理壓力、產業變遷等,環評應於區段徵收程序完成前辦理完成。若要等待區段徵收程序完成,才開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將與環評所欲達成的風險預防目的不符。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環境法律人協會副秘書長黃怡禎律師說明,關於公民告知書內容,團體主要針對自貿港專用區、自貿港區南邊產二用地、埔心溪疏洪設施3個開發行為,根據環評法第23條提出公民告知。(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黃怡禎律師說明,根據環評法第23條提出公民告知。(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指出,計畫範圍內另有兩個開發行為,若不即刻啟動環評,未來也會有無法及時完成環評而違法的風險。許博任表示,航空城由桃園市主政的「附近地區第一期」,以及交通部機場園區之「生活地區」的新市區建設,由於其開發計畫同時涉及環評、新訂都市計畫與先行區段徵收,依法都市計畫應在徵收處分公告後一年內發布,並最遲應在細部計畫發布前通過環評。且開發範圍極大,顯見對環境有重大影響,勢必要行二階環評,但以二階環評程序一年調查期限顯然不足,應即刻啟動環評以免未來違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余宜家說,航空城計畫除應環評未環評的爭議外,本案經過多次的都市計畫審議及兩輪聽證,至今土地需求面積仍明顯浮報,不符土地徵收僅能「最小需求面積」的原則。余宜家進一步解釋,例如交通部自貿港區的貨運量推估,環評書件已較都市計畫下修近百噸,但土地需求卻沒有降低;而桃園市府至今也沒有修改明顯浮報的住宅區、商業區需求,商業區的總量在未來第一次都計通檢將直接違法。

▲▼ 環團指出,航空城應環評未環評,提起公民告知。(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團表示,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若發布徵收公告,衝擊1.6萬人。(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 環團指出,航空城應環評未環評,提起公民告知。(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團根據環評法第23條提出公民告知,要求環保署函請交通部,要求開發單位在上述開發行為完成環評審查之前,不得實施任何開發行為。環團強調,值此全球經濟及跨國商貿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秩序大亂,各大專業顧問皆無法預估航空及旅運業短中長期前景之際,更加凸顯航空城超大規模開發的躁進與高風險。民間團體在官方要強過程序啟動徵收的前夕,民間團體將發起緊急連署,訴求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暫緩航空城的徵收,補做環評、重整並縮減計畫面積使其合於公益性與必要性,再行徵收。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