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16日身穿藍衣從八德外役監獄走出來。(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洪正達、徐愷昕/高雄報導
前立法委員林益世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2年定讞,2018年入監服刑1年半,日前申請假釋獲准,16日從八德外役監獄步出後,晚間10點左右返回高雄鳳山老家。今早則在妻子彭愛佳的陪同下前往橋頭地檢署報到,整個過程約40分鐘,隨後就快步上車離開,全程不發一語。
林益世在擔任立委期間,曾替「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取得中鋼爐下渣契約,陳啟祥再度前來請託林益世時,林益世要求以8300萬元做為協助處理續約之代價,並要求將該8300萬元以現金分成3000萬元、3000萬元及2300萬元3份。
全案經檢方提起公訴後,林益世被判刑7年4個月,而他提上訴後,二審改判1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僅將「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1580萬元定讞;至於貪污部分,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林益世2018年9月底入監服刑,而他日前申請假釋獲准,高院更審法官則再度開庭,提訊林益世到庭,審酌是否要接續羈押林益世,但最後裁定不需羈押,但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維持保金5000萬元及每週到警局報到一次等。
▲林益世17日早在妻子彭愛佳陪同下前往橋頭地檢署報到。(ETtoday資料圖/記者吳銘峯攝)
16日林益世獲假釋出獄後,深夜10點左右抵達高雄鳳山老家,據了解,昨晚因轄區內派出所沒有收到相關公文書,所以他沒有到派出所報到,但17日早上林就在妻子彭愛佳的陪同下赴橋頭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由檢察官及觀護人告知假釋後的注意事項,整個過程約40分鐘,隨後就快步上車離開,全程都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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