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使國內部分業者營收大幅下跌,經營面臨困境,導致採取裁員及減班休息的業者持續增加。對此,行政院2日公布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經濟部依該方案規劃工業園區費用減收緩繳,緩繳1年或減租2成、推動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及水電減免等措施。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17日邀集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召開「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記者會。因應歐美等主要消費市場疫情擴大對我國產業之衝擊,行政院推出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其中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的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加碼近200億元,此外經濟部也搭配推動水電費減免、工業園區費用減收緩繳及擴大融資及信保額度等措施。
一、工業區相關費用減收緩繳:
提供經濟部工業局轄管工業區內承租土地、建築物或國有房舍者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收2成(二擇一),另協助承租購土地或廠房建築物者,其公共設施維護費得減半收取,並對已申請污水處理聯接使用廠商,使用費緩繳1年,分3年平均攤還,免計收滯納金及延遲利息,已經陸續開始受理申請,直接向當地工業區服務中心申請即可。
二、加工區相關費用緩繳:
提供區內事業單位,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收2成(二擇一)、展延投資建廠期限、污水處理費緩繳1年、營收衰退30%者,管理費緩繳1年等協助,另此4項紓困措施均免息,已開始受理申請。
三、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針對營業額減少5成以上有稅籍登記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補貼每位員工薪資4成,每人每月補貼上限2 萬元,共補貼3個月,並按員工人數提供企業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每位員工補貼 1 萬元。
舉例來說,某家製造業者僱有200位員工,假設每位員工原薪水皆為4萬元,自4月起遭減薪30%(減薪後月薪為2.8萬元),政府補貼該業者薪資(補貼3個月,共960萬元)及營運資金(共200萬元)共計1160萬元,自4月起,每位員工仍可領月薪4萬元,但企業每月僅須支付每位員月2.4萬元(相較前述2.8萬元少支付4000元)。
四、水電費減免:
水、電費減免適用期間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營業額減少達15%者,減免水、電費10%(水費每月上限7千元、低壓用戶電費每月上限10萬元),高壓以上用戶則為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於2021年6月30日前申請恢復契約容量,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無電費減免),但無法配合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且屬百貨商場等經營型態之服務業,並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後,每一電號減免10%(每月上限50萬元)。
營業額減少達50%者,減免水、電費30%(水費每月上限2萬元、低壓用戶電費每月上限30萬元),高壓以上用戶如降低契約容量者,除有前項減收基本電費及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外,電費亦同樣減免30%,惟每月上限300萬元;水費延長繳費期限至4個月,營業低壓用戶電費延長繳費期限至4個月,高壓以上用戶可申請當期電費均分4期,每月繳付一期。
五、擴大融資及信保額度:
受影響中小型事業振興資金貸款融資額度將從新台幣2000萬提高至1.5億元、非屬中小型事業融資額度則將從8000萬元提高到5億元,且由政府當保人提供防疫千億保1000億元融資保證,並加碼2000億元協助中大型融資保證,另外配合央行中小企業資金轉融通方案,提供銀行2000億元資金辦理中小企業紓困。
經濟部指出,前述措施均如火如荼推動中,統計迄今,競爭力中心已服務超過1600家次業者,並協助解決業者536項需求;此外資金紓困、技術提升、在職充電、市場拓銷等相關措施之協助內容、申請時間及受理方式均已公告於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歡迎業者查詢運用。
經濟部表示,為讓全國各地業者了解各項紓困措施,並就近協助業者申請,將結合全國各地廠商協進會、各產業公協會及工業區服務中心,來提供業者關懷及協處服務,加速業者取得政府紓困及振興輔導資源。
經濟部也表示,產業紓困的部分,最重要的是穩定企業經營及員工就業,而政府會優先減輕企業負擔,提供相關補貼及費用減免,如果企業覺得補貼不夠可以再借,經濟部已規劃了既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及振興貸款,同時提供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協助措施,歡迎業者踴躍提出申請。
最後,經濟部強調,疫情期間會和業者站在一起,共同面對疫情衝擊,並秉持行政院長蘇貞昌「寬一點、快一點、方便一點」及「雨露均霑」原則,積極協助業者渡過難關。
▲行政院紓困方案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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