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1.8萬罰款房子被法拍…違反比例原則? 律師:政府沒義務替你客製化

記者徐愷昕/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因1.8萬元的交通違規罰單未繳,名下一棟市價約250萬的透天厝遭法務部強制低價法拍,不少人紛紛替他抱屈,甚至台大教授陳志龍也跳出來質疑政府處理此事「不符程序及比例原則」。對此,律師林智群持反面看法,他認為陳男違法在先,執行署每年處理千萬案件,本來就沒有義務替欠繳罰款的人客製化服務,「那乖乖繳罰單的人民是笨蛋嗎?」藉此提醒善心網友清醒點。

▲▼1.8萬罰單未繳,陳男住家遭查封,17日案情逆轉。(圖/記者陳雕文攝)

▲1.8萬罰單未繳,陳男住家遭查封,17日案情逆轉。(圖/記者陳雕文攝)

陳姓男子長年住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上的一處巷弄內,獨力扶養子女及母親,因從事建築工作的關係,常在中南部奔波。2016年起陳男因酒駕、無照駕駛等交通違規,被開罰4張罰單總計1萬8千元,但因時常不在家的關係,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被開罰,怎料2月時就接到通知,因罰單沒繳,名下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已被以135萬的賤價拍賣,同時也要求他立即搬家。

不少人知道此事後都相當同情陳男處境,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更跳出來替他聲援,盼全案有轉圜餘地。陳志龍表示,陳男家中還有家具、電器,其實可以查扣屋內動產就好,且查封當天僅以公文通知,屋內外未貼上封條就直接法拍,顯然不符程序及比例原則。

承辦此案的柯姓行政執行官表示,執行動產查封都需要事先申請,且當天到場時,陳男屋內家電都相當老舊,依照法規若價值不足,也無法送交,更何況日常生活所需用品,也不能扣押執行,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的。

▲聲援陳家的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右2)與陳家人,到宜蘭分署進行「與行政執政官的對話」。(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聲援陳家的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右2)與陳家人,到宜蘭分署進行「與行政執政官的對話」。(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不過因事件持續延燒,17日案情大逆轉,行政執行署目前決定「暫緩執行」不動產點交。對此,針對網友質疑有違比例原則、為何執行署不賣動產或扣銀行帳戶的部分,律師林智群於臉書表示,「銀行帳戶裡面有錢,直接扣住就可以結案,有錢可以扣,誰想法拍你的房子?你以為公務員都很閒嗎?」

林智群再提及,老舊的冰箱、腳踏車等動產並非想像中那麼好賣,光是鑑定價格這個程序所花的費用,就遠高於這些物品了,且動產所有權沒有登記制度,「倘若要賣冰箱,媽媽跳出來說那是我買的,那要怎麼解決呢?那事情還要不要辦?」

最後林智群指出,台灣一年就有1100萬行政執行案件,公務人員也不是閒閒沒事,「當數量大到幾百萬件時,你名下帳戶沒錢,我一定是法拍房子,房子賣了,扣除欠款跟利息,剩下的錢會還給你,你會痛,就趕快把18000元繳清」,認為違法在先又欠繳罰款的人,政府沒必要替他們客製化服務搞跳蚤拍賣會,他強調政府並非對人民無情,希望善心網友清醒一點,不要濫用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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