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青青(化名)控訴林男以要替自己父親辦法會名義,將她載至摩鐵猥褻。(圖/取自pakutaso)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17歲少女青青(化名)控訴,林姓男子先前以要載她前去參加已逝父親法會的名義,將她騙到摩鐵摸胸、親嘴猥褻,過程中甚至還強拉她手要求幫摸下體。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將林男起訴,但法院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後,認為青青說詞反覆,且2人對話像情竇初開的男女,最後因證據不足,判林男無罪。
青青的父親在2017年5月3日過世,青青繼母的網友林男知情後,便以要幫忙辦法會為由邀青青見面。同年月22日,青青赴約後原以為林男要載她去參加父親法會,怎料林男卻將她載進一間摩鐵,進房後先是用雙腿夾住女方,接著開始撫摸青青全身,用嘴巴舔她胸部,甚至伸手強迫青青幫摸自己下體。
法庭上林男坦承有開車載青青去摩鐵,但否認有做出任何猥褻行為。法院審理時則認為青青說詞反覆,實在難有依據,最初警詢時青青說,林男約他是要載她去父親法會,但檢方第一次偵訊時她卻改口稱,林男約他是為了講繼母壞話;第二次偵訊又再換說詞表示,她是應繼母要求才前去與林男赴約。
法院調查再發現,青青與林男僅見2次見面,但她都有傳訊息報平安,從未提到自己受侵害,另青青當日結束後還有傳訊「既然我們都在一起,我覺得應該說清楚」給林男,林男回應「想你」後,青青又再回覆「開心開心」等話,法官認為青青既然被侵犯,怎會如此反應,甚至還主動表示要將林男介紹給自己家人認識,行為實在有悖於常理,2人相處底起有嫌隙,反而更像一般情竇初開的男女,審結依罪證不足,判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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