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姓男子因愛慕公司女員工倩倩,竟不顧她已有男友,趁四下無人時直接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施姓男子因愛慕公司女下屬倩倩(化名),不顧她已有男友,2度趁四下無人之際硬上,1次以失敗告終、1次性侵得逞,而其中有次倩倩以生理期為由阻擋,施男竟還伸手摸她下體,確認有墊衛生棉才作罷,行徑相當不尊重女性。法院審理時,施男否認自己濫用職權性侵下屬,辯稱自己的行為僅是一種「追女友的方式」,法官審結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施男2018年3月17日晚上以要討論倩倩男友為由,邀倩倩前去自己住處,當時倩倩身怕拒絕會影響男友工作,遂乖乖赴約,怎料一進到施男家她就被強撲在床,過程中怎麼掙扎也無法阻止施男猥褻動作,直到她說生理期來,施男伸手確認確實有墊衛生棉才放棄。
事隔約一週,施男又再度開車到倩倩家樓下,謊稱要找她閒聊5至10分鐘,倩倩不疑有他赴約外出,孰料才一上車,就被載至附近餐廳的停車場,停車後,施男先是抱住倩倩,接著便直接跑到副駕駛座開始強吻她,在暴力強脫下女方褲子後,性侵得逞。事後倩倩因不甘受辱,在男友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法庭上,倩倩表示自己第一次被侵犯時,有向施男坦承自己非單身,但施男仍不肯放手執意硬上,事發至今此事已造成她極大陰影,且因覺得很丟臉,她除了男友,也一直不敢向其他人提及此事,只好裝作沒事,內心非常痛苦。
倩倩男友也出庭證稱,倩倩在案發後情緒跌落谷底,他察覺有意後,經詢問才得知實情,且女友期間更曾崩潰問他,「我很髒,這樣你還要嗎?」實在令人心疼。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施男為滿足己慾,竟利用自己職權身分對女下屬做出不法行為,無視她性自主權,造成倩倩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審酌他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至今仍未與倩倩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及強制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2年及3年6月,合併應執行5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