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顧同居女友的女兒時,竟餵食女童安眠藥,還以手指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薛姓男子照顧同居女友花花(化名)的4歲女兒時,不但餵食女兒安眠藥,還以手指性侵得逞,直到花花發現女兒會咬爛指甲,還會出現恍神、白天嗜睡等異狀,偷偷安裝監視器才成功揭開薛男狼行。日前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薛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薛男自2013年起便一起同住,由於花花白天外出工作沒空照顧女兒,因此都是委託薛男幫忙,雖非親生但女童仍稱薛男「爸爸」,然而薛男竟於2017年間把自己平常服用的安眠藥拿出來給女兒吃,還用手指頭性侵得逞。
花花發現女兒開始有啃咬手指、恍神等反常狀況,再加上詢問女兒是否知道安眠藥作用,女兒回「吃了會睡覺」,她決定裝設監視器拍攝,果真拍下薛男一切行徑,她立刻提分手斬斷關係,薛男也搬離該住處;事後,花花再問女兒有關安眠藥一事時,女兒就主動說出「爸爸摸我的『妹妹』」、「手指頭插進去會痛」等語句,於是她趕緊報警處理。
薛男辯稱,自己視花花女兒為親生子女,平時非常疼愛,還說女童「沒看到他會哭、不吃飯」,不可能性侵,對此花花不否認此一事實,薛男的確自女兒出生6個月後就開始照顧,平常也會管教,而女兒也稱薛「爸爸」,但強調女兒可分辨肛門與私處的差異,說明上不會有誤;而社工師詢問女童時,女童依循提問把案發當時的動作一一表現出來。
法官勘驗驗傷證明及上述說詞,認為女童年僅4歲缺乏生活經驗,視薛男為爸爸也相當依賴,若非親生經歷,難以捏造性侵情節,再加上社工師問女童的過程中,女童的表現顯然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確認薛男犯行;一、二審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判薛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案經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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