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的期貨選擇權大屠殺事件,造成投資人40億元損失。(示意圖為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年2月6日,台灣期貨爆發選擇權大屠殺事件,估計全台投資人損失約40億元,范姓投資人不滿被康和期貨公司「強制平倉」,導致他損失400多萬元,控告康和期貨王姓前總經理和交易部門主管,未事先取得同意、也沒有告知就代為操作,涉嫌背信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期貨商依制式合約設定風險管理系統,無證據顯示犯罪,20日處分不起訴。
2018年2月5日,美股重挫千點,6日台灣股市、期貨市場都受到影響,其中期貨市場一開盤就上下劇烈震盪,許多投資人被迫「強制平倉」,當時估計總賠出40億元,還創下14億元的最大違約交割紀錄,被稱為「選擇權大屠殺」、「期貨大屠殺」事件,幾個月後台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劉連煜回任學校教書,被認為是起因於0206事件。
蒙受損失的范姓投資人提告指控,0206當天最後期貨市場震盪的結果並非大跌,康和期貨卻未獲授權也沒有事先告知,就在開盤幾分鐘內,把他的投資「強制平倉」,害他損失慘重,但檢察官調查,當時雙方簽的制式化合約中,本來就有授權期貨商可根據風險考量,決定是否幫投資人強制平倉,且康和當時是已經在系統內設定好,只要風險小於25%就啟動機制,並非人為操控,因此認為康和前總經理和交易部門主管無犯罪嫌疑,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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