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對自家菲傭下手,四度騷擾得逞,下場曝光。(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鄭姓男子於2018年1月19日請兒子聘雇一名菲律賓籍傭人花花(化名),負責到家中照顧妻子及整理家裡,孰料他竟趁家裡無人時,分別對花花猥褻3次、性侵1次,四度騷擾得逞。事後,花花決定不再隱忍,拿出先前整理好的證據,報警提告並求償250萬元。
判決指出,花花才剛到鄭家一個月便遭鄭男騷「瘋狂騷擾」,第一次鄭男於2月過年期間,在發紅包給花花時,強行抱著花花一次;第二次則是5月14日時,鄭男裸著上半身,又強行環抱花花,還在耳邊喊「我聞一下」、「我聞聞看」,再發出親吻聲音,把手順勢滑至花花下體;結果事隔1天,鄭男又抱住花花,狂吻其脖子,猥褻得逞。
結果相隔2天,鄭男仍不改前行,甚至得寸進尺,把花花整個人壓到床上,強行硬上得逞,而這也是壓倒花花的最後一根稻草。事後,花花當日直接拿著歷次錄影蒐證、沾有鄭DNA的衛生紙,立即報警處理。
鄭男辯稱,自己都把花花當女兒看待,「每晚睡前都會親親、抱抱」,還堅稱是花花「有需求」,他基於同情才配合發洩,還堅稱花花是透過這種方式來「敲詐」。
刑事部分,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鄭男被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共判有期徒刑5年8個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民事部分,法官勘驗驗傷證明、偵查過程,確認鄭男犯行,而花花敘述時始終不停哭泣,甚至還當庭抱著社工大哭數分鐘,可見花花受到此事件,內心受到極大委屈,橋頭地院審酌後,判鄭男賠12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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