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環保局呼籲,外帶飲食自備環保餐具與容器,減少一次性餐具之使用。(圖/花蓮縣環保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疫情持續延燒,為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及防止疫情擴散,花蓮縣政府同意轄區內之全部政府部門、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於一定期間內暫時提供非塑膠類免洗餐具,並報請環保署備查。
花蓮縣於今年1月1日實施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與政府部門和公私立學校,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但為因應可能藉由近距離飛沫、直接或間接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或體液而增加人傳人之感染風險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依環保署規定,暫時放寬使用免洗餐具之限制。
自「新冠肺炎」爆發以來,花蓮縣目前雖無確診案例,但為維護觀光客健康安全,已於3月起,同意政府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提供非塑膠類免洗餐具,直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肺炎疫情解除或其他相關宣布或公告為止。其他有店面之餐飲業者,皆須依法不得提供塑膠類之免洗餐具,法規無任何放寬及更改。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長饒忠表示,花蓮因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垃圾大部分皆採轉運方式載運至外縣市焚化處理,垃圾源頭減量政策推動實為刻不容緩。縣民外帶飲食時,可自備環保餐具與容器,減少一次性餐具之使用,建立垃圾源頭減量觀念,既衛生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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